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加坡共和國大使館獲悉,中國公民在新加坡領證的辦理條件和所需材料均在文中列出,想在新加坡領證的中國人一定要帶好領證的相應證件前往使館領事服務大廳登記結婚。
1、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均為中國公民,且永久居住在新加坡(即持有效PR者)。
2、結婚男女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3、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使館自愿提出申請,如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可當日取證。
1、使用電腦或手機登錄“海外中國公民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tǒng)”(http://hydj.mfa.gov.cn)在線填寫資料,預約辦理時間。
2、結婚男女雙方按預約日期和時段,攜帶印有二維碼的預約單及相關申請材料來使館領事服務大廳(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辦理。
1、結婚男女雙方的中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結婚男女雙方的新加坡永久居留證(PR)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的RE-ENTRY PERMIT。
3、結婚男女雙方4張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約5cm X 4cm)。
4、離婚無配偶的當事人須提交離婚證(或法院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需附生效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加注后退本人)
5、喪偶的當事人須提交前配偶死亡證明、其與死者的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填寫并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各1份。
7、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簽名、捺指印并領取結婚證。
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如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