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族勢力還占據(jù)主導地位的舊社會,同性之間的婚姻并不是特別常見。在韓國,直到21世紀出,還有許多因為同姓同本不能結婚而棒打鴛鴦的事發(fā)生。然而,隨著破四舊等一系列改革,加上上百年移風易俗,同姓結婚已經(jīng)非常常見了。那些姓氏不能同姓結婚?
答案就是沒有姓氏不能同姓結婚。
當然,法律規(guī)定是法律法規(guī)定,實際上我們還需要考慮倫理道德。比如同一家族之間經(jīng)常往來的非直系親屬,即使可以結婚,也不推薦。畢竟,輿論壓力并非人人可以承受得住。
還要注意的是,任何以“非直系親屬”或非麻風病為理由,而阻止他人正常結婚登記的,都是違法行為,可以向相關單位請求協(xié)調(diào)或幫助。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法律規(guī)定的什么情況之下不能結婚。
1.未經(jīng)治愈麻風病人禁止結婚。
2. 近親不能結婚,更不能生育。
3. 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徹底治愈者不能結婚,以免危及配偶。
4. 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結婚,如患進行性肌營養(yǎng)不良癥、肌緊張病、克訂病、視網(wǎng)膜母細胞瘤、遺傳性運動失調(diào)癥等的遺者。
5. 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結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嚴重的性功能障礙等,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結婚。
6. 各種重度智能低下者不宜結婚。如某些代謝性疾病或大腦炎后遺癥等。
7. 如患有某些急性傳染病、血液病以及嚴重的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減輕前(包括剛剛穩(wěn)定者),暫時不宜結婚。
8. 遺傳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結婚。如患精神分裂癥、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癲癇病未治愈者等。
9. 患有常染色體顯、伴、隱性遺傳病者不宜結婚。
10. 患染色體平衡易位者不宜結婚。如先天缺陷和呆傻等。
11. 患有多基因遺傳病者不宜結婚,如精神分裂癥、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癥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fā)性癲癇等。